2017年6月,我市發佈實施瞭《昆明市關於規范共享單車管理的實施意見(試行)》,對共享單車的發展定位、秩序管理、運營管理以及保障機制均作出瞭規定。同時,為加強對停放秩序的管理,市城管執法局下發瞭《關於做好共享單車停放服務和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采用政府統一施劃,同時鼓勵共享單車運營企業自行設置的方式,共在全市施劃瞭近1.5萬多個共享單車停放點。

“首先必須要控制總量,其次是制定管理細則,再次是制定相關的考核辦法,最後是加強考核結果的運用。”該負責人說,結合人口、氣候、道路資源、騎行環境、地鐵公交運力等各方面因素,我市共享單車總數應控制在25萬~30萬輛,擬采取共享單車“先上牌再上路”制度,采用電子二維碼技術,對全市共享單車實行上牌管理,限制總量投放。

但是,我市共享單車管理還存在運營企業為搶占市場無序投放;高位統籌不夠,政府相關職能部門間未形成合力;共享單車企業運營管理服務不夠完善;管理資金和人員投入不足,服務不到位等問題。

監管

市城管執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自5月初《細則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以來,截至15日,共收到100餘份回復意見。之後,城管部門將結合各貨車行車紀錄器推薦方意見,認真對《細則》進行修改完善,並盡快出臺。(昆明日報記者孫瀟通訊員趙舟)

昆明組織多方論證共享單車運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

市城管執法局相關負大貨車4錄行車紀錄器安裝責人介紹,自共享單車進入以來,我市采取瞭一系列措施對其進行管理。

此外,將以企業運營和服務質量為指標,加強考核結果運用,做到有獎有罰、賞罰分明。對運營質量高、服務信譽好的企業,可在控制總量的前提下,在投放車輛配額上給予一定傾斜;對管理秩序混亂或者違反政府規定亂投亂放車輛的企業,在投放配額上予以減少,並給予相應處罰。對長期排名靠後的,責令退出昆明市場。

現狀

論證會上,市城管執法局相關負責人介紹,我市擬采取四大措施進一步加強共享單車管理。

市城管執法局統計數字顯示,截至今年6月,我市共有摩拜、ofo、哈羅、青桔4傢共享單車運營企業入駐,投放瞭25萬餘輛共享單車,註冊用戶約400萬。共享單車使用率較高,年平均騎行天數在300天以上,單車日均使用次數可達3.5次。

無序投放服務不到位共享單車管理問題多

控制總量制定細則出臺辦法加強考核

特別是在2017年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期間,市、區不定期約談共享單車運營企業,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,單車停放秩序得到一定規范。

21日,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舉行《昆明市共享單車運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》(以下簡稱《細則》)論證會。我市擬采取四大措施進一步加強共享單車管理。

同時,共享單車企業必須承擔共享單車服務與管理的主體責任,應當接受各級政府主管部門和屬地管理單位的監督管理。《細則》主要涉及共享單車企業的經營管理、車輛管理、人員管理和運營服務管理4個方面。通過《細則》制定、落實,力爭做到支次道路、城中村、背街小巷、小區門口單車不堆積;主次幹道兩側有序停,地鐵、公交、公園區域分流好;商業核心區域、步行街周邊單車停放規范整潔;大型活動、節假日有應急處置預案。

在《細則》出臺後,我市將制定與之對應的考核管理辦法,考核得分情況每月由市級公開通報。

2017年初,在市數字化城管指揮服務中心建立瞭共享大貨車4錄行車紀錄器單車指揮平臺,由企業派駐人員入駐指揮中心,對發生亂停亂放、地鐵站周邊共享單車“爆場”、車輛損壞等問題反饋至共享單車運營企業處理。

論證會上,各相關部門、單位及共享單車企業負責人表示,出臺《細則》是非常及時且必要的,建議進一步加強押金、退費等環節管理,對騎行共享單車時發生安全事故的責任進行進一步明確,並加強對市民、遊客的宣傳引導,不要亂停亂放共享單車。

作為共享經濟領域的代表性業態,共享單車問世以來,得到人們廣泛歡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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